2018年度述职述廉报告
2018年,环保局在县委、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县人大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,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工作,落实廉政职责,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一、2018年主要工作
(一)服务大局,认真推进环保督察各项任务落实到位。一是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。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,对我县31件转办案件开展“回头看”,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到市督改办审核。按照省、市政府有关大伙房一二级保护区整改要求,对大伙房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102家工业企业开展整改,确保关闭停产措施落实到位,确保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保持零存栏。二是全力配合和接受中央环保督察“回头看”。牵头负责“回头看”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,组织各类材料的起草、报送,信访案件受理及案件处理进展报送等工作,对于交办给我县的每一件督办案件,第一时间协调部署、开展调查核实,及时整改处理,并组织工作人员每天赴市协调组驻地汇报交办案件处理进展情况,切实做到了立行立改,边督边改。截至12月6日,涉及我县的二十二批41件问题中的二十批39件已全部办结,并通过市工作组审核。
(二)关注民生,强化水源地保护,推进水污染治理。严格环境监管监察,加强重点地区水污染专项检查,共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,检查企业66家次,对3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。2018年全县无一起重大污染事故发生;加强污水处理厂及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,确保正常、稳定运行;完成了清原镇、红透山镇两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,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标准;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面源治理,在大苏河乡三个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项目。
(三)突出重点,全面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。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力度,完成全年环保部官网通报的遥感卫星监测零火点目标;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,今年又完成了7座燃煤小锅炉的改造工作,并对去年完成改造的锅炉开展验收,防止反弹;开展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行动,依法拆除4家土炭窑、 5台干燥窑锅炉,拆除4家防腐杆企业的生产设备,同时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,各职能部门按方案要求加强管理。
(四)立足本职,认真开展各项常规工作。对县城区域六个空气污染因子开展24小时监测,空气质量全年符合国家二级优良空气质量标准;完成四个河流断面及小孤家水源地水质监测任务,各监测点位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功能区划标准;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,健全工作机制、制定工作计划、细化工作任务、明确职责分工,完成我县污染源普查序时进度。
(五)城乡兼顾,强化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。对20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验收,配合省市专家对我县生态红线完成了实地核查。完成2个乡镇、15个村的生态乡镇、村创建,并通过了省环保厅正式命名;积极配合上级推进大伙房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工作,配合国家环科院专家组完成了我县大伙房一、二级保护区的实地勘验。
(六)廉洁自律,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牢牢把握服务中心、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,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,落实和规范“三会一课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,不断加强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和制度建设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,正确对待权力、地位和自身利益。
二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
一年来,虽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,但也存在许多不足。在调动全局人员工作积极性方面力度不够,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,服务型机关建设还不到位。今后要加强与广大干部的沟通,努力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从严要求,增强机关干部的紧迫意识、创新意识和长期意识,在全局形成转作风、讲服务的良好氛围。
三、2019年工作打算
一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把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贯彻始终,做到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、两不误;二是按照县委、县政府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部署,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“回头看”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。三是继续强化水源保护区监管,确保全年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污染事故。协同做好水源地上游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。四是继续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,严控秸秆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。五是围绕我县“4+4”产业发展计划,服务项目建设,助推绿色发展。